團體意見分享

住屋權

「住屋權」的概念確立已久,但多年來,政府對此基本的人民權利卻置若罔聞。

長久以來的高地價政策,使市民難以負擔;九七後樓價雖已滑落,但仍在不合理水平;「八萬五」的取消,更顯政府向地產商「投降」。

對一些居於「邊緣房屋」的居民,政府不是不瞅不理,就是敷衍了事。天台屋居民的房屋問題,被曲解為僭建的問題;籠屋居民的需要,在《床位寓所條例》下,只顧安全,不顧安置;「臨時房屋區」給換上「中轉屋」之名,便算是解決方案。根本無視低下階層的住屋需要。

曲解的論述亦存在其他範圍:公屋配屋標準加入居港期限制,打著「防止打尖」、「優先照顧港人」的分化觀念;為加快上樓竟不是加建公屋,而是限制、刪除申請需求(如加入資產審查)。

漠視亦是侵害的一種,住屋權實不應只存虛幻中,香港政府應切切實實關注居民的需要──『廣廈千萬間,大庇「香港居民」盡歡顏』。

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

教育是人權

我們認為教育是人權。

    教育是持續的,沒有止境,沒有終點。每個人在成長過程中不斷地累積經驗,為了追求生活的安定和諧與進步,教育是必需的。

  在一個提倡平等的社會上,保障及促進人人有平等的機會享受教育是政府的基本承擔及責任。教育是民生的項目,實不應與成本掛鉤。一旦與成本掛鉤,將來更可能調高學費成本的百分比。現時的大專教育學費卻是採取「用者自付」的原則來釐定,以收回成本的方式計算學費。但是,香港的貧富懸殊十分嚴重,「用者自付」、「成本掛鉤」實質上是製造機會不平等的政策。

我們期望各界共同努力,一同捍衛人權,反對無理政策,拯救莘莘學子的心靈,挽救香港教育。

香港專上學生聯會

香港特區政府嚴重侵犯市民之「私產權」

  香港特區政府推出一連串之收地政策,計有鐵路收地條例及市區重建收地條例等,這些收地條例以「先收地,後索償」之方式強奪民產,荃灣華基工業中心之廠戶及業主就是最近被迫害的活生生例子,當中之廠戶及業主在最終之賠償未有裁決及發放之前,政府便以自定之「劃一」低賤賠償強行收回華基,令廠戶及業主即時失去賴以為生之廠房,失去「私有產業」,陷入財困,廠戶結業及員工失業不計其數,民不聊生。

  香港作為世界金融中心之一,強調以公平、公正、公開之法制管治香港,更以地產發展作為經濟支柱,推行「高地價政策」,但現在卻推行「強盜式」收地政策,不但嚴重侵犯港人之「私產權」,更有違人權,嚴重損害香港在國際上之形象。

  我們華基之廠戶及業主要求特區政府遵重人權,保障「私產權」,立刻發放賠償予廠戶及業主,並更改現時之收地政策,以免遺禍市民。

華基工業中心索償會

「八百人」代表 –– 七宗問

以下有數條問題,請試解答:

1.  問:在一個小島上有700萬人,每人手握一塊基石,是必不可少的建設材料。現今要建一座公家大堂,需要用700萬塊基石,請問平均每位島民要貢獻多少塊基石?

: 平均每位島民要貢獻的基石為:700萬 / 700萬 = 1

2.  問:現在把700 萬塊基石分派給800人,由他們控制公用大堂的興建,請問他們每人平均可控制多少塊基石?

: 每人平均可控制的基石為:7,000,000 / 800 = 8,750

3.  問:現在這800人每人平均所控制的基石較原本的多了多少?

: 每人平均較原本多了:8,750 1 = 8,749

4. 問:這800人平均每人所控制的有多少個百分比是佔用他人的?

: 平均每人佔用他人的百分比為:

8,749 / 8,750 x 100% = 99.99%

5. 問:這樣的99.99%佔用他人,有甚麼問題?

: 99.99%應用的決策參與權遭剝奪;而且由0.01%的人所作出的決定不一定能切合99.99%大多數人的需要。

6. 問:這樣的由0.01%的人決策,有否違反了基本人權?

: 這是赤裸裸地違反了「人人有平等機會參加公務」這一基本的人權。 (《世界人權宣言》第二十一條)

7. 問:由這800人選出的一位總代表,是一種怎樣的選舉?

: 小圈子選舉。

小眾的生活還有希望嗎?

    在這個表面充滿希望的新世紀,大概是非主流性生活人士的末日。今年春天女同志電影《攣攣少女心》的海報被影視處禁止張貼,而手法相同的異性戀電影《赤裸羔羊》和《女歡》等的海報卻沒有被禁。影視處負責人解釋說:「呢D女同志電影妳預鷚攍嫁啦!」

    秋風還未開始吹,多個政黨就急忙吹谷掃黃以建立形象,好讓警察更順利地濫用警權每天多次騷擾性工作者,姐仔不再得到溫飽;性滿足,不會是基層人士的權利。

    在飢寒的日子堙A「明光社」急著來加霜,公開派傳單中傷同性戀者。民政事務局也跟著向立法會報告說香港的性取向歧視情況非常少見。

    不久的將來,更嚴格的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》即將通過,同性戀、性工作等非主流的性文化出版品將會在香港消失,不會再有任何發聲渠道了!

    讓我們為香港性小眾的生活默哀!

彩虹行動

人人有權

  很多人以為《人權公約》是少數人的觀念遊戲,同普羅大眾無關,其實這只是一場誤會。茲揀選《經濟、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》舉例:

  它確認人人有工作權及自由擇業權,規定政府必須提供職業和技術訓練,保障充分的就業。(第六條)

  它要求政府保證,工人必須得到保障本人及屬合理生活的報酬,不分種族、性別、宗教、信仰,均同工同酬,享同等升職機會。規定工人有合理的工作時間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。(第七條)

  人皆有權參加及組織工會,及可自行選擇加入甚麼工會。工會可自主運作,有成立聯合會和聯盟的權利,可隨意組織或參加國際工會,不受限制,工人享有罷工權。(第八條)

  人人有權享受包括社會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障。(第九條)

  婦女享有產前、產後的有薪分娩假,或根據社會福利享有休假;保護兒童免受歧視,使之免受社會、經濟剝削;立法禁止童工,防止危害健康和生命,妨礙其發育和心智發展。(第十條)

  政府確保凡人均免於飢餓,立法保障人人享有本人及家屬適足生活水平,以及改善生活環境的權利。(第十一條)

  人人有權享受當時社會可提供的身心健康的起碼保障;政府必須確保公民享有醫療、防疫、保育嬰兒的服務及有責任改良環境和工業衛生。(第十二條)

  人人有受教育權,政府應實行免費初等教育,並擴展至包括職業、技術的中等教育,高等教育亦應量力逐漸免費,使人人有平等機會接受教育。(第十三條)

  要實現上述權利,政府必須由人民選舉產生和受其監察。公民的基本自由,正是監察政府必不可少的。《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,就是保障上述權利的具文。

  人人有思想、信仰及宗教自由。(第十八條)

  人人有不受干涉保持自己意見及將之發表的權利,此權利之表達方式不應受到限制,及享有收受信息和思想的自由。(第二十一條)

  人人有和平集會和自由結社(包括組織及加入工會)的權利。(第二十二條)

  公民均有權在真正、定期的選舉中參選和選舉,選舉權必須普及而平等,按不記名投票行使;經直接或自由選擇的代表參政及享有平等參加公職權利。

  人權就等於井堛漱禲A你不動手去撈,它不會自動流上來。人權公約也只是具文一紙,我們不去爭取實現,它絕不會變成事實!努力啊,朋友。

梁國雄